一、招生类别
我校原则上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高研院招生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获取)。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推免生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计划均包含在博士招生总计划内。
高研院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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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研究院 |
导师 |
职称 |
招生单位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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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等研究院 |
申涛 |
教授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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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等研究院 |
曹丙强 |
教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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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等研究院 |
陈国柱 |
教授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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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丽 |
教授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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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梅 |
教授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止)的人员,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有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附件1)。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应符合相关体检规定。
5.各学科专业制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考核
1.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在2026年4月17日—5月5日期间,各招生单位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方案和安排。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nzhao.ujn.edu.cn),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2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考核阶段进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4.考生报名时,须通过系统缴纳报名费220元/人,不缴费报名无效;进入考核阶段考生须缴纳复试费90元/人。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5.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及安排》(点击获取)。
五、资格审核
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须按各学科专业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2)。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各招生单位。体检参考样表(附件3)。
八、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或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和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等经费资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4.科研实践补贴(或政府奖学金)。根据相关高等研究院奖助政策实施。
5.学术交流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或国际合作活动,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博士生国内访学等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和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培养项目、国际学术活动或出国留学;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6.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其他奖学金。
十一、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博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博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
1.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2.考生报考前请与导师联系,以确定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以及采用何种招生方式。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4.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
电子邮箱:yzb@ujn.edu.cn
官方网站:https://yz.ujn.edu.cn
微信公众号:ujnyzb
5.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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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 |
学科专业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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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制备与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531-82769636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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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
化学 |
0531-82767046孟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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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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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材料与工程研究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531-82767825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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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 |
0531-82767263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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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
社会学 |
0531-89736588宗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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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531-82767357郭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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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0531-82765474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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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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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531-82767581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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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 |
水利工程 |
0531-82769035路老师 |